中国人口迁移的地理分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1-03

由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的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的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虽存在明显的缺陷,但用以反映全国各省区人口迁移总规模的差异,仍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笔者计算了1955、1960、1965、1975、1980、1985,6个年份(1970年部分省区无统计,故未列入)除西藏外其余各省、区的平均总迁移率(),其中内蒙古和吉林两省、区分则以101.5‰和101.1‰居第一位和第二位,新疆、黑龙江、辽宁、青海、宁夏、北京等省、市、区高于70‰;除北京外,其余7省、区都位于北方边疆,均为50~70年代全国人口迁移最活跃的地区。甘肃、山西、江西、陕西、上海、云南和福建7省、市总迁移率界于50~60‰之间,在全国居中游,人口迁移也相对活跃。而其余13个省、市、区总迁移率均在50‰以下,最低的广西仅为37.7‰。

值得注意的是,从50年代到80年代,各省、区总迁移率的差距明显地趋于缩小。1955年总迁移率最高与最低的省、区之间相差达243.2个千分点,1965年和1975年分别相差90.3个、80.6个千分点,1985年进一步缩小到59.7个千分点。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中国各省、区5年平均的总迁移率最高的青海省为22.24‰,最低的山东省为8.16‰,相差仅14.08个千分点,这与前述数据虽不完全可比,但总迁移率地区差异缩小的趋势还是明显的。所有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经过三四十年的发展(包括人口迁移),中国各省、区之间在人口和经济状况上原先十分悬殊的差距已大大缩小了。

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和 1990年普查清楚地区分出省内迁移和省际迁移。前者5年内平均数分别为484.4万人和126.2万人,比率约 4∶1;后者 5年内平均数分别为 460.0万和 216.8万,比率约2∶1 。考虑到两个5年中有2年是重叠的,则比率变化之剧殊不可信。原因除统计定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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