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我下午6点半驾驶一辆摩托车顺道行驶,突然撞到前面一辆没有辆后灯也没有打开左转弯灯的电动车的后尾,因为刹车及时,电动车车主没有任何外伤,但是其车右倒时压伤电动车主的右膝盖,检查后膝盖内一韧带断裂。请问责任应该怎样判定。
地点在广州,电动车是不可以上路的,但是责任应该怎样判决。

第1个回答  2006-12-19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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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6-12-19
至少要负主要责任,可能要负全责,因为你是从后面撞到前面的。
第4个回答  2006-12-19
应该可以你赔偿50%,还有50%他自己承担!

如果他不愿意,你们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6-12-30
不负责任,因为骑电动车,在广东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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