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好友偷改志愿落榜,“损友”该不该得到惩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8-15

某复读一年的女孩在网上刷了高考成绩后,发现最终没被自己心仪的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录取,原因竟是自己的志愿被好友小柯偷偷改掉了!该不该惩罚?当然要惩罚!这还能叫“损友”么?这是在犯罪!

耐人寻味的是,小柯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是为她好,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耳朵太可惜了……”我们简单从两点分析好了,假设小柯是真的像她所说,真心觉得好朋友上这个学校屈了才,那要通过这么卑劣的方式吗?为什么不是别的方式来沟通?再说,这世上还有两个字叫”尊重“,你自认为关系再好,也不可以如此越界,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根本叫欺骗! 

说服力更大的一点当然是使坏,是阴谋,原因就是赤裸裸的羡慕嫉妒恨!高考自古以来就是以独木桥,千军万马从上面走过,小柯这样做毁掉的是朋友的一生。对一个高三毕业超过18岁的青年来说,她应该有最基本的是非观,企图用这种小动作来坑人自己未见得会有好下场,晚上怎么睡的着的?而,吸取教训这种事不是口头说说就可以的,做错事就该承担该有的后果!

据说小柯家境贫穷,从小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爷爷已经给检察官写信各种求情,希望能网开一面。而临安检察院也对小柯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这对小柯来说,暂时看算是好事——没影响前途。但我相信舆论的谴责对她也是一种惩罚,真心希望小柯能接受教训。

第2个回答  2018-08-15

当然要得到惩罚。如果不惩罚,这孩子还不知道自己犯的事情的严重性。

高考对于每个孩子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高考后的志愿填写,也是一件大事。如果志愿填的好,能够进入到自己喜欢的大学,如果志愿报的过高,就很有可能落榜。

填写志愿是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填高了怕不被录取,填低了怕自己的考分浪费,着实是一件伤脑的事情。但是,最终无论你选了什么学校,你都要对你自己填写的志愿负责。

这个帮自己好朋友改了志愿的“损友”,说好听一点是“好心办坏事”,说难听一点就是胡闹。虽然她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最终别人填什么志愿是别人的事情,其他人没有理由干涉。

现在因为改志愿导致“落榜”,这样的后果能承担的起吗?所以,这样的“损友”必须远离。幸亏经过沟通这个女生入愿上了大学。但是,如果女生因为“损友”的偷改志愿无法上学,那这个女生又该怎么办呢?

虽然两个人是好朋友,但是,我们也得分清界限。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哪怕你觉得你是在帮她,实际上也许并不是,甚至可能是在害她。所以,我们要分清界限,保持边界,每个人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样的友谊也才会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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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a234:时而呆萌如兔,时而一丝不苟,经常干些囧事,做事喜欢极致。

第3个回答  2018-08-15

一位女生经过高考落榜后复读,然后填了自己喜欢的大学,但是查询录取志愿的时候,一直没有查到被录取,而查看到比她分数低的都已经被录取了,该名女生非常疑惑,后来就去教育机构查看。

七月十三日的上午,该女生和她的家人一起去了浙江教育考试机构查询她自己的志愿填报情况,浙江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的答复证实了自己的怀疑,经过侦查,犯罪嫌疑人是自己的同窗好友小柯。

后面小柯承认了,还理直气壮的说觉得她读那个学校委屈了,应该再复读一年上更好的大学。我并不觉得这是好心办坏事的结果。

我觉得填志愿这么重要的事情,如果遭到篡改,都不是恶作剧这么简单了。人家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了那么多年,就是为了考取自己喜欢的大学自己喜欢的专业。而不管你是好心还是恶作剧,也不应该去修改人家的志愿。

而且参加高考的年级大部分已经年满16了,已经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所负责人,我们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人。而小柯的篡改,如果不是经过大学的补录,那么就会那名女生要再去复读一年,浪费一年的光阴。

这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我觉得应该得到惩罚。不管是什么样的惩罚,也应该让她承受,虽然最后经过调解和道歉,这件事情也已经过去了。但是我觉得应该小惩大诫,毕竟不是几岁的孩子,应该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第4个回答  2018-08-15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为小柯的不懂法,不懂事,“好心办坏事”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的行为感到可惜。小兰已经复读过一年,今年满怀希望被心仪的学校录取,但却因为小柯的一句“为了小兰好,她应该能上更好的学校”,在没有跟当事人商量的情况下随意篡改志愿。

在没有了解事情真相之前,我本以为是一起因嫉妒而违法的事件,不管是在学生时代,还是在职场中,嫉妒这一最负能量的磁场一直萦绕在我们身边。很多人因为嫉妒而犯下了错误。但看完新闻发现小柯的身世很可怜,靠爷爷奶奶带大,从小很懂事,学习也很努力,真的是为了朋友才改了志愿,这也不得不让人反思。

《论语》中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认为好的东西,好的事情就一定需要强加给别人,每一个的世界观,价值观都是不同的,你认为不好的可能其它人会把它当快宝贝,同理也是。小兰的理想是读表演系,若真的是为朋友着想,就应该成全她。不能从自己的角度认为不好,就去剥夺别人的权利。真相后,小兰也到了理想的学校,考虑到孩子的未来,法院也没有起诉。

这样的“损友”还是给她一次机会吧,毕竟年轻,没有任何社会经历,若这次进了监狱,可能真的会毁了她一辈子。而且通过这次的教训,小柯也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为健康答疑解惑,营养界最会手绘的医生(微信公众号:王霞般若)

第5个回答  2018-08-15

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居然还有偷改好友志愿这类事情发生,理由还冠冕堂皇——为对方好,说起来让人哭笑不得。

高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上哪所学校,学什么专业,都是个人选择,相当一部分决定了这个人将来去怎样单位,从事哪个行业。新闻里的小兰选择“表演专业”,目标明确,也是她的兴趣所在,而且对自己的成绩出非常有信心。

小柯认为小兰考这个专业不值得,而私自将她的志愿改了,我真不明白,他哪来勇气和胆量?最后害人又害己。

“损友”该不该得到惩罚?当然要。

有时候人总会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选择的是最正确的,而且还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人,逼他们就范。说到底这是一种极度自私的表现,最起码不懂得尊重他人。

每个人的想法和要求不一样,凭什么你去替他人作主?你代表的只是你自己的想法,这些和你的爱好兴趣,还有认知有关,并不是他人的。

如果不受到惩罚,那么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他或许还会插上一手,也不知道会再造成怎样的后果?

虽然事件最后的处理是妥善的,小兰最终也上到自己想要的专业,小柯也得到从轻处理。但是这教训却是血淋淋的,法律无情人有情的情况不会每次都发生。

作为朋友,彼此尊重是最基本的相处之道,友谊也才可以保持得长久。小柯毕竟还可以用年轻不懂事来作为开脱的理由,但生活的真有“损友”越界,给他人造成损失损害。如果自己分不清自己和他人的界线,那么必须由法律来给他们上这一堂重要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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