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6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该单位拖欠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