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村级什么什么什么的监督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9-14

农村宅基地管理移交农业农村局哪些资料需要移交?

关于这个问题,按照部门职能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和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职尽责,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目前,各地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始向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资料移交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移交。一般需要移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资料。有关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文件。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资料。有关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政策文件、审批流程、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指南等资料。

三、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料。有关农村宅基地和农户住宅的现状数据,以及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的权属数据等有关数据资料。

四、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已编制的村庄规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料等复印一份移交给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农村宅基地信访案件处理卷宗。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的涉及农村宅基地信访案件(复印件)。

六、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处理卷宗。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涉及宅基地执法的法律条款、执法依据、处罚依据、制式法律文书、执法流程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就是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宅基地管理需要移交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资料,具体请按照本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求需要移交的相关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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