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01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通常不包含标点符号,因此句子的断句依赖于读者的理解(在文章中加入“句读符号”:句号类似于现今的句号,用于表示句子的结束;逗号类似于现今的顿号,用于表示语气的停顿)。这往往会导致歧义,并可能引起对文本内容的误解。例如,清代赵恬养的《增订解人颐新集》中的“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多达七种不同的解释方法。然而,实际上自先秦时期起,中国就已经出现了标点符号,这一点可以从20世纪以来的考古发现中得到证实。这些符号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例如,战国时期的竹简上出现了“└”型符号,通常用于表示文章的结束;还有“▄”型符号,兼具现代逗号和句号的功能,用于断句。
古人的记载中,《宋史·何基传》曾赞誉何基:“凡所读书,无不加标点。义显自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实际上,在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的时代,中国就已经出现了标点符号的萌芽。清代章学诚在《丙辰札记》中考证:“点句之法,汉以前已有之。”《增韵》也提到:“凡句绝则点于字之旁,读分则微点于字之间。”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收录了“、”号,并解释为:“有所绝止、而识之也。”还收录了“()”号,解释为:“钩识也。”清代段玉裁注释道:“钩识者,用春绝钩表识其处也。……今人读书有所钩勒,即此。”因此,中国古代并非没有标点符号,而是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标点符号。
由于古代文献普遍缺少标点符号,这给阅读带来了困难。1919年,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周作人、胡适等人联名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同年2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这是首部使用白话和新式标点的书籍。1920年,在陈独秀、胡适等人的支持下,上海一家小出版社的汪原标点、分段并出版了《水浒传》,这是中国首次在古典书籍中使用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的运用对于推动中国白话文的普及和应用起到了重要作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