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作为一种特殊方式,对于确保效率和特定需求的满足起着关键作用。其流程如下:
第一步:采购申请提交</
采购单位需详尽填写采购申请表,明确采购需求和理由,这是整个流程的起点。
第二步:审批与确认</
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后,经局领导审批,确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随后,指定经办人员并启动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制定采购方案</
代理处负责拟定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征询采购单位意见后,方案进入复核阶段。
第四步:方案审核与签发</
交易中心负责人仔细复核,确保方案合规后,由局领导签发,至此方案正式生效。
第五步:组建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至少3名专家组成,专家人数需占成员总数的2/3以上,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第六步:直接谈判与合同签订</
小组直接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确保项目性能与质量标准,协商合同价格及条款。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第七步:成交公告发布</
主办人拟定成交公告,经过交易中心负责人和局领导的复核与签发,最终在官方平台予以公示。
第八步:合同签订与履行</
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遵循规定的格式,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见证,确保合同合规。重大项目可能涉及多层验收,包括局领导和经办人的参与。
最后:资金支付与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和验收单,采购专户支付款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三种特殊情况,如无其他供应商选择或原有项目的一致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