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可是公司已试用期没有工资待遇该由什么机构予以处理?

一家物流公司工作,试工了,公司要留我可是我不想留,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付试工工资?

第1个回答  2013-11-27

工作了可是公司已试用期没有工资待遇该由什么机构予以处理?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由此可见,无论是正试工、试用期,只要用工都属于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要劳动都要获得劳动报酬。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依照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设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二种方式解决。

五、关于剥削

一、剥削的概念;

1、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剥削(exploitation)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现代主义的剥削理论;是指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专利),有偿偿地对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依法获得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3、二者的区别;

(一)本质的区别在于,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是错误地将私有财产非法化,蒙蔽工人(劳动者)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利润,界定为剥削理论,从而唤起工人与资本家进行所谓革命,以推翻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一种政治口号。

(二)任何劳动过程,都存在剩余劳动、剩余产品或生产亏损,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存在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就存在剩余,这是符合经济理论的。

例如;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创造了100元的劳动价值,资本家(用人单位)不可以全部将这100元的劳动收入全部支付给工人(劳动者),那么,你能说它是剥削吗?答案是错误的。

(三)有的时候,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达不到劳动成本,或是说生产亏损,此时的资本家(用人单位)也要依约定向工人(劳动者)支付工资,按照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是不可以给工人(劳动者)支付工资的。

所以,剩余价值理论是存在的,而所谓的"剥削"理论是不存在的,所谓的"剥削"就是劳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分配。资本家(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资料,包括厂房、设备、技术等,劳动者付出劳动,不管生产是否赔赚,由资本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约定或法定劳动报酬,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或是情理。因此,马克思关于"剥削"理论,只不过是唤起工人与资本家进行所谓革命斗争,推翻私有制的一种政治口号。我们国家私有、国有共存,保护私有制(民营、个人企业)

第2个回答  2013-11-27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来上班这几天的工资,上几天班就拿几天工资,按试用期待遇给就可以了。这个要求很正当,不给就是剥削你的劳动力,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第3个回答  2013-11-27
你不想留,还想问人家要钱。追问

劳动就该获得报酬这是合理的,不然就叫剥削了。

追答

试用期 就是你在测试公司。相反,也是公司在测试你。
既然公司需要你,你不需要公司。就当向公司拜拜,至于多少报酬。这个完全看个人,大多这个里面会有人情关系,我想你应该也要不了多少。完全可以在试工过程中要到你的报酬,然后默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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