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提供了一系列服务指南,以下是其中的部分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许可条件:无需特定条件
申请流程:户主需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证明,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再由区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部门:各区县民政局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子女教育资助审批
依据:《西安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
许可条件:需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有效五保证和低保证。
申请步骤: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至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提交乡镇政府初审,再由区县民政局和财政部门审核。
办理部门:各区县民政局
追认革命烈士初审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申请条件:家属需向户口所在地或死者死亡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提交相关证明,包括目击证人证明、公安部门结案材料和死亡证明等。
办理流程:无特定步骤,直接向西安市北院门159号的民政局提交申请。
办理部门:西安市民政局
以上是关于西安市民政局部分服务的办理指南,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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