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如题所述

报 到 须 知
一、新生报到注册时间及地点
2009级研究生新生定于二00九年九月十日(星期四)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报到入学(备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6张,入学后交所在学院),报到地点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馆外场(医学院研究生在咸嘉湖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向所属学院请假,由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备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的办理
1、人事档案和户口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时将工资关系、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新生是否转人事档案由学生自行确定。如入学时未转档案,我校将不再办理人事档案迁转手续。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自筹经费的新生户籍采取自愿迁入原则,入学两个月后将不再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迁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
2、党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自筹经费的新生党员,入学报到时将党组织关系迁入我校。外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注明为“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单位注明为“湖南师范大学”;本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湖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新生住宿安排
研究生入学住宿由学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2009级研究生全部安排在二里半校区(本部)研究生宿舍,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凡需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务必于2009年8月15日之前登录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网站(http://gyzx.hunnu.edu.cn)进行预订,逾期不予办理。凡预定了床位的学生,将根据情况统一安排。无论是否入住,一概不办理退住(费)手续。为改善研究生住宿条件,学校在二里半校区新建了研究生公寓,并于年底完工。开学时会有部分硕士生临时住宿安排得比较拥挤,最多的可能是8人/间。新建公寓完工后作调整,请同学们酌情选择并予理解。本校教职工子弟及长沙市户口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新生婚育状况证明
2009级研究生新生须进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首页点击“德育天地”板块,下载《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入学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相关费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需交纳下列费用(新生自办银联卡存入,报到时现场刷卡):
1、学费:
录取类别 层次类别 学费(元/人/年)
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博士研究生 10000
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艺术类硕士研究生 9000
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非艺术类硕士
研究生 7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 7000
教育硕士 7000
翻译硕士 7000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具体以省物价部门最新批文为准,多退少补。
2、住宿费:每生每年预存1200元于交费卡上,报到入学后根据入住宿舍的类型按实交纳。
学生如需床上用品,学校有关部门将按成本价(即学校实际支付的费用,不赢利)提供,学生报到时可在现场自愿认购。
若自购自带床上用品来校,经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严禁将影响公共卫生的劣质床上用品(如黑心棉)带入校园。
3、代收费:教材费200元(将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体检费45元。
4、保险费:保险费每生每年40元,三年共120元,入学时一次性办理,学生在报到现场自愿认购。
六、体检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合格者将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示
1、凡乘火车来我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火车站购买学生半价票。
2、九月十日学校在火车站、汽车站设有迎新站,在校体育馆设有迎新总站,集中办理入学手续(医学院在咸嘉湖本部报到,其他各学院在校体育馆),请勿提前来校。
3、研究生须按时交纳学费,无故不按时交费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将不予注册,并作自动退学处理。
4、请研究生在来校途中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址为:http://yjsc.hunnu.edu.cn
(这是09年的,只能作个参考,在它网站里我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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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4
没有
第2个回答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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