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如果想要保留原来的车牌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保留原来的车牌号,需要在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且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同时,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需要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