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学生工作处,指在高校或省级教育部门中设置的主要负责学生事务的工作机构。
在高校党委(教育厅党委)和行政(教育厅行政)的职能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党委、行政关于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工作。本着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的原则,负责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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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学生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并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学生工作。
2、负责学院的学风建设与校园文明督查。
3、负责新生军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4、负责新生入学教育的统筹安排和落实。
5、负责毕业生毕业工作计划起草、毕业典礼的筹备。
6、负责市级、院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的推优工作实施。
7、负责优秀毕业生推荐专接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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