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华的人物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2003年任现职。 陈树华从事统计工作期间, 带领职工争创一流业绩, 全县统计工作在全市统计系统综合考核中,1995年名列第一名,1996年、1997年综合考评一等奖;在全国第三产业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及农业普查中,先后四次被授予全国级先进单位称号。在计划局工作时,广泛调查研究, 按照加快发展的原则, 组织编制了五个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利津县高效生态经济规划》等多项关系全县发展大计的规划。他牢固树立“为利津人民谋利益”和“为官一任,谋利一方”的思想,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其中在筹划建设利津黄河大桥期间,夜以继日,多次到省、市计划委,咨询程序,疏通渠道,不分节假日、星期天,用半年的时间为大桥建设成功立项。同时,争取到国家粮食储备库、凤凰制药天丹通络胶囊产业化示范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滩区安全工程及一大批农业水利工程项目的立项, 五年共争取无偿资金4864.5万元,国债资金1.3亿元。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利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到财政局任职后,继续发挥自身协调能力强、工作联系广的优势,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近三年累计争取上级工资补助资金5300万元;争取省、市工业技改、高新技术、农业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6299万元,确保了全县职工工资发放以及工农业项目、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在工作中,以“抓收入、控支出、保平衡”为核心,制定出“巩固现有财源,抓好支柱财源,发展后续财源”的总体原则,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加大财政投入,近两年仅县财政投入财源建设资金达2189万元;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克服取消农业税和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给财税工作带来了压力和困难,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了收入足额入库,每年都超额完成了市、 县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3%以上,2005年1~9月份,实现财政收入9476万元, 比上年增长41%。同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控支出,保重点,严格按照保工资、保法定支出、保社会稳定的顺序,科学理财。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2003年以来,市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达13913万元, 其中县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100万元,保证了重点支出。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预算编制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落实《政府采购法》 ,2003年以来政府采购金额达15627万元,节约资金1935万元,资金节支率12.38%;对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外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了集中支付和跟踪问效;严格落实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实行了“票款分离”;不折不扣地落实了新的农业税收政策和“粮食直补”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了对财政收支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1995年,陈树华被全国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授予先进个人称号,1996~1997年被山东省统计局、省农调队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7年被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8年被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9年、2000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优秀领导干部”称号,2004年荣获“利津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