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是否为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问题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为什么答案说,乙才是利害关系人,子女不是

第1个回答  2014-05-11
答案是不是有问题?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宣告公民失踪。若申请人和失踪人没有利害关系,也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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