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男方广东人,女方湖北人,两人结婚生有一子,后离婚,子归男方。女方再婚,男方为湖南人,也为

一男一女,男方广东人,女方湖北人,两人结婚生有一子,后离婚,子归男方。女方再婚,男方为湖南人,也为二婚,与前妻有一女,判给自己。两人结婚,后得一子,属超生。请问,应该怎样罚款,又应罚多少?

第1个回答  2014-01-13
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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