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辆轿车停在一小路边,突然打开车门,把一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到了我同向行驶的面包车下。我发现

采取紧急刹车,结果前轮还是碾过了该妇女的手臂。交警到达现场经过勘察,扣留了三辆车(其中一辆是自行车)以及双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请问这次事故是谁的责任?交警扣我面包车扣证件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5-02-06
是你碾过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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