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知道女方结婚了,还和女方同居,并生下小孩。男方应该负那些法律责任?

我有一妹妹,十年前和别人结婚,育有两女一男。去年五月份,在网上认识一男,在见面之后,就在一起同居并生下一女。在同居和生小孩的这段时间,就没有回过丈夫家。我知道我妹妹犯了重婚罪,我就是想问哈项律师,和我妹妹同居并生下小孩子的这个男人有没有犯重婚罪?他又该负那些法律责任?请项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12-10
重婚罪的定义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结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构成不了重婚罪的。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包括:1、对外以夫妻相称;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办理婚礼或者其他风俗仪式等。追问

那就是我妹妹和那个男人都没有烦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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