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吴律师!我是当地一家工厂的在职职工,9月1日在处理设备问题时挤伤右手,被89医院诊断为右手腕部毁损伤,右尺骨骨折。住院后做右手腕离断手术,骨折处打着钢板。现在我想安装好一点的假肢,听说劳动局对这方面有规定,如果有的话怎么办?证据补充:厂里给我入着5险,有劳动合同
超标准不报的话单位出钱行吗?
安装假肢有个配备辅助器具通知书,现在还没有通过专家鉴定,专家鉴定时是不是给个标准?
这个不太清楚。
谢谢您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