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工程完工交付钥匙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由甲方聘请的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核实,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件进行工程价款的调整。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发包方在工程竣工后56天内结算完毕
追答是的,在你方递交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28天之后,如果对方没有提出异议和证据,那么你方就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
追问谢谢回答,我还想问一下,如果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决算,是不是可以认定施工单位的造价为决算价。
追答你可以以施工单位的造价向对方要求付款,除非对方提供证据证明提供的造价不符合事实。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决算,承担不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