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可以评审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0

可以。

全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均可申报我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

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经济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市(州)或单位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按照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改部门应即时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打印纸质材料,单位须对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于申请破格的人员,单位须根据本人填写的破格申报审核表,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规定条件(仔细查看佐证材料),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打印纸质材料,并撰写破格推荐意见、加盖鲜章。

(三)部门审核。各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对合格的申报材料,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受理、登记并代收评审费。

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省高评办服务窗口设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对于申请破格的人员,省级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中央在川部门须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条件,审核合格的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并加盖鲜章。

学历审核按照《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规定执行。

(四)高评办复核。省高评办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将复核通过材料报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对复审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复审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5日,过期未补充完善的材料视为不合格,不再纳入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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