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培养发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1. 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不断拓展培训形式,把岗前和在岗、理论和业务、校内和校外等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地选派辅导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骨干培训,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期辅导员专题培训班。积极创造条件,选送优秀辅导员赴国(境)外培训学习。
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培训的组织实施,积极依托学校党校开展培训。各学院(系、所)要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培训,并加强对辅导员日常学习的督促检查。
2. 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有计划地推荐优秀辅导员到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赴校外学习考察或实践锻炼。
3. 按照“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方向,积极支持辅导员通过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辅导员工作满2年,可在职校内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高一级学位;工作满4年,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攻读校外其他专业高一级学位。辅导员攻读高一级学位纳入学校专任教师培训计划。
4. 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专项基金,纳入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统一管理。鼓励辅导员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申报研究项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对辅导员的教学、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5、按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6、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待遇。辅导员工作满1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工作满3年),考核合格,享受副科级待遇;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工作满5年),考核合格,享受正科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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