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新的履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1978.03——1982.01 ,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01——1987.1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研处书记员、正科级书记员(其间:1986.03—1987.09 下派至咸宁市法院任副院长)。
1987.10——1993.0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3.04——1997.0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其间:1996—1999 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7.01——1998.12 ,湖北省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8.12——1999.05, 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9.05——2000.07, 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0.07——2005.0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03 兼湖北省法官协会副会长,2002.03—2002.07 在中央党校学习)。
2005.02——2008.0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2——2011.08, 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10年9月—2011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1.08——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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