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能寄的违禁品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不能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二。管制器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弩、催泪器等。
三。爆炸物品。如炸药、雷管、导火索、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如氢气、甲烷、乙烷、乙炔、打火机、氯气、压缩氧气、氮气
等。
五。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
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如红磷、硫磺、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
动物器官等。
十。放射性物质。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
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假
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
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据悉,新规中的禁寄物品种类从58种增加到188种,对于香烟寄递也有数量上的限制。此外,加大了对于违反禁止寄递物品的责任追究力度。如果寄递企业发生违规收寄行为,且造成严重后
果,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和使用寄递服务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禁止进出境物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禁止寄递物品(以下简称禁寄物品),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具体禁寄物品详见附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第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第五条 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第六条 寄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第七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 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九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 寄递企业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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