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30种慢性病包括哪些?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1-07
为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近日,开发区扩大慢性病补助病种,由原来的13种增加到33种。新增的20种慢病检诊认定工作将从8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参加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如果病情符合本次新增加的20种慢性病补助认定标准,可到指定医院参加检诊。
  本次检诊工作由开发区医保中心按病种指定医院进行,其中,银屑病在市皮肤病医院进行;淋巴结核在市结核病医院进行;颅内占位性病变、椎管内占位性病变和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在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系统型结节性多动脉炎)、干燥综合症、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运动神经元病以及白血病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三部和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原大连铁路医院)进行;风湿性心脏病、扩张型心肌病、癫痫、骨与关节结核、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股骨头坏死、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开发区医院进行。
  医保中心提醒相关人员,参检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证及既往病历自行到指定检诊医院参加检诊认定,所有慢病患者在参加检诊时,必须真实、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及所在街道、社区。瘫痪在床或在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到医院申请家诊。
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肺心病、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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