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在亲戚家,想迁出亲戚不肯给?

女方去异地和男方结婚了,住在男方家,需要用到户口本,现在亲戚不肯给,女方父母去问也没法要回来,女方母亲问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说自己协商,现在协商不下来,有什么办法能把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的城市吗?

第1个回答  2020-09-25
亲戚不给总有原因吧,是不是不知道用户口簿是什么目的或者心里生气?可以给亲戚一点好处,或者请双方的亲戚朋友从中劝说。实在不行,请村(社区)干部调解、报警请警察协调。
第2个回答  2020-09-25

迁户口户主不给户口本怎么办,首先作为亲戚对方不给户口本总要有个理由吧(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实在无法解决或者不可能满足对方的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政策规定可以要求派出所调解(前置程序),派出所应当对保管户口本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准迁证)办理相关业务(如迁移户口),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个人户口本,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所以如果亲戚家做不通工作的话,就找派出所处理,如果派出所还是说要协商,那就向派出所所长或县公安局投诉工作人员。
户口迁移手续始终只是派出所内部工作流程,有没有户口本只要派出所愿意并不影响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过女方要迁到男方城市必须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如果没有就算女方拿到户口也没用。

政策依据:

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文件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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