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本费的演变过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一)夏、商和西周的农村无教育时期。根据《礼记》通典》等书记载,夏朝已有名叫“庠”、“序”、“校”的施教机构,殷商和西周有“学”、“瞽宗”、“辟雍”、“泮宫”等学校的设立。
(二)孔子是我国第一个办私学实行收费的的教育家,他提倡有教无类,开设了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的课程,他因材施教,学生多达三千人,他提出的“学而优则仕”的主张,成了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目的。 (1)三国初期,曹操在公元204年,已对初等教育有所注意,该年秋七月“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生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曹丕又于黄初五年(公元224年)在洛阳设立太学,制定五经课试的方法,其时擢用的方法相当严格。所以曹魏的太学生,最初只有几百人,到曹奂景元时(公元260一264年)才发展到几千人。
(2)两晋的统治者,对于教育的重视,较胜于三国。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公元384年)接受尚书谢石的建议,设立了三种学校,即太学、国学(即国子学)和乡校。但政府办的太学和国学没有很好地坚持教学,而地方官吏,却办了很多学校,尤其是当时的名儒学者所开办的私学教育很多。所授生徒,常是几百或几千人,确实对当时地主阶级培养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南朝虽在乱时,私人教育能长期坚持不废和兴盛,学术能得以发展。
(3)唐朝在地方设立的学校有:州学、府学、县学,这些学校的入学条件虽无严格的等级限制,但由于名额所限(上等县县学的学生名额才40人),只有地方官吏和富豪地主的子弟才有入学的机会,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子弟是无条件进入的。至于历代的私学,表面上虽是人人可以入学,但由于学费的 限制,贫困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子弟也是很难进去学习的。农民的子弟基本上还是通过家传父教、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在生产劳动的实践中,学习知识和技能,接受家长和师傅的思想影响,养成热爱劳动和相互帮助等优良品质。
(4)宋仁宗时期,对农村收费学校给予适应补助。宋廷鼓励各州办官学,凡办官学,拨给官田以为办学之资,多见记载。神宗元丰二年,“颁学令,太学……岁赐缗钱至二万五千,又取郡县田租。屋课、息钱之类增为学费”。京师国子监实费三万七千余缗,外郡支费数不详。崇宁初,“天下州县并置学,州置教授二员,县亦置小学”。“州给常平或系省田宅充养士费,县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钱”。(《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学校试》)。
(5)明初,对于人材培养,十分重视,“洪武元年,令品官子弟及入俊秀通文义者,并充学生”。其在府立府学,在州立州学,县立县学,官吏子弟或特优秀生可入太学,府学州学县学,并无统率关系,进太学的叫监生;入府学、州学.县学的,都是生员,或叫秀才。洪武二年,统一全国后,下令全国府州县的优秀生员,可保送入太学,在地方读书的人,有一定限额,国家给予一定补助。
(6)清代前期,教育支出没有纳入财政支出项目,1900年之后,开始兴办现代教育,但经费仍然多靠捐输挪借,没有正常渠道。国民党统治时期,对农村教育包括农村中小学纳入财政预算,对私立学校,民众补习学校和改良私塾制订了收费标准,采取给予国家适当补助的办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教育事业。解放初期,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政府接管了私立学校,大量地拨款于教育:此外还建立了“教育经费财政供给为主,个人适当负担”的收费制度。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提出了普及农村小学教育的方针,创造了“政府补贴 公社的公共经费分担”的民办教育机制。民办教育缓解了财政资金的不足,为普及初等教育打下了基础。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中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普及基础教育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成为中国教育史上前所未有的创举。该法确认了儿童的教育权利,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中国政府提出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具体目标是到2000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为85%,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左右。1985年中国青壮年非文盲率80%,文肓率20%,到2000年中国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5%以上,文盲率为5%以下。基础中国农村幼儿园占到中国总数的79.41%,农村儿童接受学龄前一年教育的比例约为70%;农村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占到全国总数的60.92%。在2001年1月1日中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这标志着全国85%以上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入学率达85%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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