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法、章法和刀法是构成篆刻艺术的主要条件。明代朱简在《印章要论》中说:印先字,字先章;章则具意,字则具笔。刀法者,所以传笔法者也。所以篆刻要成为一件艺术品,三者必须具备,而篆法、章法和刀法,相互有密切关系,形成一件艺术品的整体。
款识 篆刻艺术的附度部分。刻在印侧的称为边款或旁款,刻在印章顶端的文字称为顶款。秦汉和秦汉以前印章,未发现铸刻有款识文字。隋代官印,有在印背加刻铸造年月日的,世称背款,应是最早的印款。篆刻家在印侧面刻款识文字,始于明代。印款除刻作者姓名和镌刻时间外,还有题识其他词句,很像中国画的题跋。款识的书体有楷、草、隶、篆、行书等,此外还有刻图像的。文字有阳文、阴文,初期刻法用双刀,以后大都单刀直下,风格各不相同。印款本身也是艺术品,它和印面篆刻可互相争辉,达到相得益彰的艺术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