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划出的职能1、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评估等具体事务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2、将 高中毕业会考、各类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3、将局直属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内部用人、员工考评、中层以下干部管理等职能下放给局直属学校等事业单位。(二)划入或增加的职能1、省教育厅下放的编制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职能。2、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划转的中等专业学校。3、负责筹建并管理市属地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