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薪制的年休假

我单位有部分部门主管的工资是按月薪制领取工资的,即不论当月上班几天,平时是否请假,均领固定工资.现是我单位2007年的年休假统一按排在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5日.
请问这部分部门主管除了领取2月的固定工资之外,我单位是否仍然应再补带薪年休假的工资?
他们要求2月工资加带薪年休假的工资,但财务人员认为他们在假期期限间本来就享有事薪,不需再另行计工资,如果如此再岂不是2月他们可以有1个半月的工资?
请问,财务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如错,应当如何操做?

第1个回答  2008-03-24
财务人员的做法是正确,带薪年休假也是休假,只是期间薪水不少.
第2个回答  2008-03-25
带薪休假也是休假,只是不用扣除工资,但也没必要在另计工资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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