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否严禁高校收取“补考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1
 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从各个角度封杀“教育乱收费”。

对于高校,物价局的通知规定,高校改按学分制收费的必须召开听证会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
第2个回答  2012-09-24
是的
第3个回答  2012-09-25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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