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散布谣言,侮辱人格尊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18
这个东西看你怎么说了,我想知道你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你这句话是意气用事还是确有其事?量刑的轻重是需要采证的。我国刑法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设置里侮辱罪和诽谤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来看,首先采取暴力,言词好、图画这三种主要方式。其次侮辱行为必须是公然的,至于当时你是否在场事后有多少人知悉不影响量刑。最后侮辱必须是对特定人的侮辱,特定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几人。
同时犯罪的主管方面应该表现出强烈的目的性,其目的是损害你的人格和名誉。所以如果老师的主管目的是教育你成才,就不好办了。这样类型的犯罪必须是情节严重,判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可剥夺政治权利。 一般侮辱不可能是不认识人之间的,所以侮辱罪告诉才处理,当然危害国建安全除外。

再来看诽谤罪,它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构成来看,首先散布的事情必然是捏造的,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有这个事情只是表达方式欠妥并且情节不是太严重由于老师工作的性质所以一般不会判罚或者不会重判。其次必须散布这个事实,也就是说必须让众人知道。最后必须是针对特定人也就是你。

和上罪一样本罪依然需要强烈的目的性。判罚是一样的。

至于这个两罪的主要区别其实就两点,是否使用暴力,侮辱罪可以是事实也可以是无内容的,诽谤罪必须是虚构的事实。

说了这么多换个角度我还是劝劝你,如果你是个学生,我想说如果你的老师口碑尚可,并没有特别针对你的意思,同时综合你平时的表现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如静下心来考量一下,自己哪里有问题。流言止于智者。上善若水。很多事情平静的对待才能继续最大的力量,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

如果你是学生家长,这个事情其实就不好办了,因为家长都惊动了,估计这个事情就是确有其事了。你要想好这个和伤害公民身体的罪行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好量刑,从教师的角度出发最多是教育手法存在问题,其目的也是教育孩子,除非你很硬否则和学校打官司没好处。打完官司估计教育系统内你孩子也出名了,除非换个城市,转到哪个学校这样的孩子都是不被接受的,说都说不得还怎么教育。

冷静下来,孩子当务之急是好好学习,考一个理想的上级学府。一切都是浮云,孩子以后牛逼了可以衣锦还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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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4-18
如果行为严重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以诽谤罪起诉这名教师,要求其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注意,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只有你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理,否则公安也不会理的。
第3个回答  2012-04-25
最直接是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两种行为是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名誉权包含于人格尊严中,所以可以说侵犯人格尊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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