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医院住院处的收款员!由于我的失误,导致在最后结算时,多给患者付出1000元。能否要回这笔钱

票据都很全,一查就能查出来。可现在患者拒绝退回我多找出的这1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患者的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吗?他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的吗?

第1个回答  2012-07-06
我觉得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从法律的角度看,他拿那一千块钱是非法获取的,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和承,现在你要做的是保留好相关收据,尽量快的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律师,我相信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可以在百度上搜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6
不属于吧,追问

我也知道是我自己大意造成的损失,可现在患者根本不想退回这笔钱。难道我就自己赔偿这笔钱吗?就没什么办法要回吗?

追答

这个就要看那位患者了,如果他不贪这个便宜,把钱退回来,那当然最好,不然,你只能自己赔了,所有的现金交易都是当面点清,你就当是吃一堑长一智吧

追问

其实是我们在给患者办住院的时候,其他操作人员不小心多输入了1000元。我们在结算的时候,没有仔细看清楚!患者在办出院时,拿回来5000元的押金收入,而我们再给他打结算收据时,票据是6000元。所以在退款的时候,自然就多退了1000元!而且患者自己也亲口承认的确是多了1000元,难道不能理应归还吗?

追答

按理说是应该退回来,我觉得这事说再多都没用,主要还是看那位患者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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