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大家解答“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条件有哪些”的问题。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