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流程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 ; 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二、武汉投靠落户条件
(一)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二)父母投靠子女:
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
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三)夫妻投靠子女随迁:
1、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或结婚10年以上(含10年);
2、新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或结婚5年以上(含5年);
(四)投靠亲属:
1、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儿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孤儿父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投靠上述亲属的,按收养手续和程序办理);
2、无子女的孤老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老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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