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因违反公司规定扣款后,实领工资可以当地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吗

例如,某公司招聘时说无偿底薪2000元+业绩,当地的最低工资是1500。某业务员A当月没有业绩而且请假一天,发工资时公司只发了1000元,因为他当月没有业绩绩效而且当月他违反了公司的某些规定!请问这样合法吗?按劳动法能跟公司要多工资?还有公司没有签合同(工作超过一个月)!

第1个回答  2012-03-27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追问

跟没解答一样,合同法我也看了啊。。。但例如上面的纠纷时怎么解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