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公司招聘时说无偿底薪2000元+业绩,当地的最低工资是1500。某业务员A当月没有业绩而且请假一天,发工资时公司只发了1000元,因为他当月没有业绩绩效而且当月他违反了公司的某些规定!请问这样合法吗?按劳动法能跟公司要多工资?还有公司没有签合同(工作超过一个月)!
跟没解答一样,合同法我也看了啊。。。但例如上面的纠纷时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