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搬迁,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近期要就要搬了,员工还必须去,但我不想去我签的合同还没到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02
如果劳动合同当时约定了劳动地点,现在劳动地点发生变化,双方协商不成,那么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个回答  2012-04-02
你可以不去的
因为用工单位的劳动场所变更,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这种解除也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第3个回答  2012-04-04
这个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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