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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5
     

      《骑鹅旅行记》是塞尔玛·拉格洛芙的成名之作,创作于一九〇七年。塞尔玛·拉格洛芙以《骑鹅旅行记》获得了一九〇九年诺贝尔文学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她又完成了两部以家乡为题材的小说《黎里克鲁纳之家》和《普初加里的皇帝》。

      塞尔玛·拉格洛芙是瑞典民族的骄傲,她创造的尼尔斯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曾经是瑞典的民族象征。她的作品被译成八十多种文字。一九八〇年《骑鹅旅行记》中译本出版以后,立即吸引了大批读者。三十多年过去了,该书多次再版,一个小男孩戴一顶红色的帽子骑在一只大雁的背上飞翔在蓝天白云之间,俯看瑞典美丽的山河,在很多人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象。

      书中描写一个小男孩,他叫尼尔斯,家住瑞典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他懒惰、顽皮,不爱护小动物。在作家的精心安排下,他由于没有对小狐仙兑现诺言而被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可能是出于他不爱护小动物而遭受的报复。变成“拇指人”后的尼尔斯从此能听懂禽兽的语言。他骑在一只大雁的背上,与一群大雁一起游历了整个瑞典——从南部的斯戈耐一直到北部的乌普兰,然后又飞回家乡,重新成为一个正常的孩子。这既是一次历险,又是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勤劳善良、有责任感、也变得爱护动物,足以使父母感到自豪的好孩子。

      尼尔斯与一群大雁生活在一起是一条贯穿全书的红线,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瑞典大好河山,皑皑白雪、莽莽草原、幽幽森林和漫长的海岸,以及各种动物、名人佚事、历史古迹。作品最值得称道的是,作家借用童话的形式把民间传说与瑞典真实的人文和自然地理知识融合在一起,并且富于强烈的爱国主义气息。

        让我们一起随着尼尔斯骑着雄鹅去瑞典进行一次的空中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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