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我缴纳五险一金,我可否即辞?

具体是这样的,入职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了两个月的时间,在我再三催促下公司都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11.21日我提出即辞,并向当地劳动仲裁立案,要求补缴2个月的社会保险,但公司方将我反诉,要求我赔偿他 因我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 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请问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

第1个回答  2021-12-04
你可以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辞职的理由是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费,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
第2个回答  2021-12-04
一般情况下,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你虽然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但是公司有错在先,没能给你及时缴纳保险,因为这种原因,你才提出离职的,所以,劳动仲裁会倾向于你不会追究你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12-03
如果工作两个月还没有转正的话是不需要提前30天的,提前一周申请就可以了,有些五险一金是需要转正之后买的,进公司的时候他是否跟你或者合同上说清楚,进来就买还是要转正之后,你是否清楚呢?
第4个回答  2021-12-04
如果是公司先违约,那么无论他是先加你份数还是你的申诉仲裁都会给你一个准确的回答,毕竟你是在打工。而且合同写的很清楚,有五险一金,你在他的单位工作,他就应该给你上交五险一金。
第5个回答  2021-12-04
没有缴纳五险一金,可以考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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