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副科转行政编制副科的条件是什么?是否有必须任现职满两年的说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5-03

处级以下,即管理级别6以下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行政机关登记为公务员。过去,管理职位不要求工作年限。2018年后,为了避免部分人利用政策漏洞进行突然调动的现象,许多省市在公务员调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门槛,增加了一项规定,原则上要求部门级职业编辑在任职两年后才能调动,从而阻断了许多职业编辑快速调动的希望。这是职业编辑和过去公务员最明显的区别。但这一要求只是对各地守门人的编制和调动的既定规定,不是明文规定,没有法律限制。

正因为如此,这个规定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打破的。关键是看切入点在哪里,突破的人是谁。去年一个地方司级企业调到一个行政机关,有接收单位的时候,就去咨询组织部主管公务员的副部长。对方明确告诉他,原则上调动需要两年的管理岗位,而他作为任才完成一年,肯定不符合要求。不过副部长也说,像他这样的案子还有几个等着办理交接手续,有的已经找到上面领导做工作了。如果有人突破,那么他也可以按照这个条件去做,所以不存在任期问题。由此可见,科级管理岗位两年的调动要求并不是一个永远无法打破的硬性条件。至于转行的其他条件,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和《公务员调动条例》,一般有三个要求:

一是在事业单位取得副职以上职级或副高以上职称;二是年龄在45岁以下,科级在50岁以下。与2019年公务员调动新规出台前相比,部门和部门级别调动的年龄上限均放宽了5年。打破这个年龄限制,必须报省组织部审批。第三,有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有行政空缺。满足以上条件,再加上领导帮忙,调动是理所当然的事。而领导的帮助,往往是最重要和决定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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