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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官方微博@中国文博通告称,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安边镇惠楼长城遗址遭当地村民破坏。经查实,系当地村民崔某为填补自家院落,在长城保护范围内取土。当地有关部门在确认情况后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崔某立即停止施工挖掘,限7日内恢复长城遗址周边原地貌,并依法对当事人崔某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及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目前已基本恢复明长城遗址周边地貌。据了解,该长城遗址今年4月刚刚被陕西省政府列入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名单。
取土处距离长城遗址仅10米左右施工地点比较隐蔽,取土的地点离长城障城遗址约10米
当地媒体报道称,此次遗址被破坏的位置是在惠楼长城遗址的北侧,一处土墙下面的黄土被挖走了,事发现场留下一道道铲车铲过的痕迹。沿着长城遗址两侧,运输车辆的车轮轨迹清晰可见,其中一段道路从长城遗址横穿而过。
目击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沿着城墙根部挖去5至8米的黄土,施工地点比较隐蔽,所以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附近一位居民说,之前确实有铲车、拉土车从这里拉土,但一般都是夜里活动,所以居民之前也不知道。“惠楼长城遗址附近本来住户就不多,他们施工的地方还比较偏僻,很难发现。”定边县文体广电局责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县文物事业管理办公室立即就此事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经现场勘测计算, 取土约9000方,取土地方离长城障城遗址约10米。
取土村民平时以种地为生,因遗址取土被罚5万
据了解, 定边县安边镇黄渠村惠楼组村民崔某,平时以种地为生,在长城保护范围内取土系本人承包地,取土用于自家建房垫地基。确认情况后,定边县文体广电局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崔某立即停止施工挖掘,并限7日内恢复长城遗址周边原地貌。
另外经过讨论,认定崔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依法对当事人崔某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定边县长城遗址4月列入保护名单
据了解,定边县长城是隋明两代所修筑,共计6道,5次修筑,总长125公里(不计复线),途经13个乡镇,50多个村,现有墩堠遗址200余座。为了保护长城,《长城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长城上从事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刻画、涂污等行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此外,定边县长城遗址于今年4月被陕西省政府列入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名单,属于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定边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长城的宣传,加大对境内长城巡查力度,培训文保员保护长城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保护长城人人有责,深入人心。目前已开始在长城保护范围内竖立宣传牌、长城保护指示牌及保护范围界桩。
(据中国文博官方微博、北京青年报、华商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