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组织架构发生变化需对个别员工进行岗位调动,但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且工作态度极差,公司能如何处理?

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需将部分员工办公地点由总公司调动至项目地办公,但调岗后的办公地点也在当初签署合同的范畴内,该员工岗位及薪资也未发生变化,且调动之时未表示异议。
在项目地上班工作3个月后,因不能忍受项目上轮休及工作量的增加,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岗回公司总部上班,请问针对此类员工,公司能以什么方式管制约束此类员工,如沟通未果,公司是不是不能以员工不服从公司调配而解除劳动合同?此类解除是否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备注,该员工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劳动合同变更书中变更。如双方未进行书面变更,但事后双方都实际履行了变更的事项,则视为双方都接受该变更。

第1个回答  2013-09-02
赔点钱就是啦,人力的就是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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