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我婆婆闸北私房动迁,产证只有我婆婆一人,面积30几,户口为我婆婆,我老公和我三人的。但拆建办按照实际盖房面积补偿,下来大概有250多平方米。按照家庭为二代人,安置分得2套住房,一套137平,一套60几平,还有补偿金几百万。我婆婆拿了所有的钱和房。自己住进137平的。另外期房也不给我们。理由是我老公父亲(她前夫)死后留给我们一套房。这次动迁的都是她一个人的。如果我们想住,必须和她同住。小的也不给。至今我们没有拿过一分动迁费。我现在想咨询如何和她分割部分动迁款,并且是否获得60平房子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