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由于涉世未深,本人在网上找了一套房子,并非通过中介。
当时看房子时,我觉得很简陋,但是房东王XX先生答应所有坏的东西都会修好。我于是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及个人身份证。房东答应第二天会给我看。
第二天,我们相约租赁事宜,房东只给我出示了手机拍摄的房产证,房产证不知真假,上面写着房主姓名陈XX,我便先入为主认为陈XX是王XX先生的妻子,我以为世界上都是好人多的,不可能存在这么多坏人,于是我很信任房东地签下了合同,并付了房租。而且房子离我工作地点很近,我以为房子是自己辛辛苦苦找的,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因为合同上有许多霸王条款,比如不能找人分租等等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刚入住第一天,房子简直不是一般正常人能忍受的,大号完冲水,马桶的排水口在上方并未封好,把卫生间冲的满是大便,洗脸池坏的,不通水,一个房间的电视也坏了。空调板根本不能正常使用。我于是跟房东表达了意思:这个房子1250的价格不值得,这哪是人住的。 房东认为我有意不想租,就对我说:你不租,我再找人来租。我说随便。后来经过房东自己上门维修保持勉强能使用的状态,并且房东有意提出再出租的事,我的回答也是随便。 他不经过我同意就擅自把房屋钥匙交予中介所,并让中介所找人来看房,中介到来影响了我和我朋友的心情,并且他们对看房者说:房东要赶他们走,他们随时可以卷铺盖走。
今天我朋友放下一天的工作没做,要求见一下房东商量签合同,房东与我的朋友一语不合,指着我的朋友鼻子骂他:你算个什么东西,这是她的(指指我)事,管你什么事,马上给我滚。我想我朋友是关心我才跟房东说了一些要求,房东就指着他骂,素质何在呢,他不为我说话难道任你欺负我一个孤零零的女人家吗
我的朋友就这样被骂走了,剩下我一个人,王XX会继续让中介找人看房。其实我月工资不足1000元(刚在试用期),没有能力负担这个套房,寄希望于朋友分担我的压力,但是房东骂走了我朋友,我心里很难受
这样的房东让我很没有安全感,什么都不能商议,打他的电话不接,让我怎么办呢。
现在我觉得房东与我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原因有:1他是代签合同,并在出租当时没有征得房屋所有人即真正的房东——刘XX的书面委托。2,他的出租合同有许多不被法律允许的霸王条款。3,他在出租房屋时并未给我看房产证原件。所以我认为合同无效,我希望房东能把我的租金及押金退还。4,租房时有许多家具损坏,虽然后来及时修理了5,租房时并未通过第三方,即中介的认可。6房东擅自佩戴租房钥匙
如果我的想法有错请给予改正,并请大家指点我,我到底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不受损害呢。
当初房东要求不许分租,房东对我说,你找人合租可以,但必须与他签合同,并付一千元押金给他。我觉得房东变相的目的是想把我赶走收取违约金。因此这个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房东的行为也不符合标准
那个房主可能就是他爱人的,我看到他的孩子的奖状是王陈X很明显就是他们的孩子
追答点子真低,如果是这样的话,忍气吞声过完这几个月赶快搬家吧。打官司的你也折磨不起。下次租房现看好房源。签合同的时候把能出现的问题都加进去,省得吃哑巴亏!!郁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