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是不是按照每天多少钱来算,而当地是有这种标准的,听说上海是按照30-50元/天来算的,还有就是我的医嘱上医生写的是“合理饮食”而不是“加强营养”,这是不是有区别的,到时候保险公司会不会抓住这一点不会给营养费的?

第1个回答  2012-08-06
你好,具体的标准是没有的,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期限,一般是伙食费用的2-3倍吧,如果交强险未到1万元,则可以要求在交强险内先行赔付。
第2个回答  2012-08-10
1、交通事故中营养期限需要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按照三期鉴定的时间期限,根据当地的营养费标准主张赔偿。
2、鉴定结果的时间长度,对方不给营养费是不合理的,如果还有其他项目的纠纷,可以一并起诉解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合理饮食”和“加强营养“是有有区别的;
2、营养费的前提是:一般情况下要求医院出具“需要补充营养”的证明;
3、营养费额标准各地不一的,但区别不是很大的,江苏省为12元一天;
4、不会的。追问

那我没有医院出具“需要补充营养”的证明,提多少一天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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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8-05
营养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平时没有的
第5个回答  2012-08-06
你好,上海百姓律师团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解释下合理饮食和加强营养的区别:
合理饮食包括禁止暴饮暴食,禁止热量脂肪过高等,不仅仅是指加强营养。
加强营养师指,针对病情强化某一方面或者全方位增加食物的营养含量,重在提高食物质量。
所以,合理饮食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你营养费的。
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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