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3
一、员工离职时,公司应依法在离职当日或约定的时间内结算员工工资。
二、各地区对员工离职工资结算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
1、部分地区规定应当日结清,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部分地区允许延后结清,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部分地区规定可在离职手续办妥后结清或依约定执行,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公司应合法合规地在员工离职时结算工资。具体结算时间可参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九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特定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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