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市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4
武夷山市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武夷山市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幼儿园招生

  凡年满3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家长,可持户口簿到就近的幼儿园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园)应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把好小班招生年龄关,凡未满3周岁的幼儿不得招入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不断巩固提高全市3~6周岁儿童的入园率。

  户籍在城关地区(含崇安街道和新丰街道),且年满3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可报名参加实验幼儿园分园(含阳光分园、中洲分园、清献分园)的招生,须提供相关证件: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入学幼儿出生证明(交原件、复印件);③体检材料(交原件)。具体招生方案及招生工作由实验幼儿园负责制定并实施,招收的幼儿情况汇总表按各分园上交1份市招委会备案。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全国统一学籍管理相关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控制在年满6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办法

  实行按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实施划片招生,家长(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或房产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按时按要求到相应的小学报名,具体招生工作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

  (三)城区各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实验小学、崇安小学、余庆小学、进校附小、百花小学、新丰小学和湖桃小学招生片区如下:(具体划分详见附图)

  1、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由中山路(崇东桥头至启新红绿灯)的双号(中山路南侧),五九北路(启新红绿灯至公安局旧址大门)的双号(南侧),公安局旧址大门边西侧围墙(旧址)连一中西南侧围墙(旧址)至一中大门(不含黄依垅),朱子路(一中大门口至柳永路接口的东侧)连柳永路(北侧)至武夷大道,由武夷大道往北至环岛东路,再到崇阳溪西岸为四周边界围成的区域。

  2、崇安小学招生片区:

  由中山路(崇东桥头至启新红绿灯)的单号(中山路北侧),五九北路(启新红绿灯至公安局旧址大门)的单号(北侧),再往北至汽车站对面通往“龙安谷”水泥直路,到洋庄溪和崇阳溪为四周边界围成的区域以及原水泥厂、造纸厂所在区域。

  3、余庆小学招生片区:

  以原公安局大门为起点,往北至至兴武路口,拐兴武路(东南侧)至小武夷公园山脚下以南的区域范围,原公安局大门往南沿西侧围墙连一中西南侧围墙至一中大门口,沿营盘路南侧,到朱子路(西侧),拐柳永路(南侧)至武夷大道,由武夷大道往北至环岛东路,再到崇阳溪西岸,沿崇阳溪西岸往南门街至污水处理厂,至三洲路(东侧),由林业路(兴山路)往北至三中大门(原实验中学)围成的区域(含沙古洲片区)。

  4、进校附小招生片区:

  西以崇阳溪为界、东至里洋村、北至洋墩新村、南至武夷山市党校,含城东路、溪东路、党校路、文化路(东)、崇绣新村、学元巷、兔岗巷、黄岭巷、金龟巷等。

  5、百花小学招生片区:

  百花社区:岩福路193户(1~193号);岩发路156户(1~156号);岩前路90户(1~90号);石雄街47户(2~94号的双号);五九北路142户(62~174号);兴武路73户(1~147号的单号);

  石雄社区:五九北路:331户,55号后的单号;瑞岩新村:52户;石雄街:45户(1~90号单号)。

  6、新丰小学招生片区:

  东至崇阳溪;南至武夷大道东面至北京花园,武夷大道西面至武夷学院门口直大道北与百花路西和战备路北的包围圈;西至良种场;北至三中大门前的林业路(兴山路)之间的区域(含太平洋花园小区、岸景花苑小区)。

  7、湖桃小学招生片区:

  以湖桃社区和樟树园社区管理辖区为主,东至综合农场三分场造福新村;南至综合农场果园村;西至崇阳溪东岸;北至综合农场东岸村(看守所以下)。

  8、现工业路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招生片区划分暂不予以调整,即征地拆迁户仍按户籍和房产原所在位置的招生片区认定。

  (四)城区各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7个班,崇安小学6个班,余庆小学5个班,进校附小3个班,百花小学6个班,新丰小学4个班,湖桃小学4个班,茶场小学3个班,共计划招生38个班。严格按班生数50人以内控制班生规模。

  (五)城区各学校招生片区内生源的认定以户籍与监护人一致或房产与监护人一致为准。

  1、按户籍认定的:

  学生户籍必须随同监护人(含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名下,且户籍迁到片区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14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户口在2014年9月1日后迁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之后迁入的不予认定),须同时满足户籍、监护人(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证三者一致;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是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原件),并由单位出具证明,按“集体户”户口簿上注明的具体地理位置认定片区;不满足条件的就近安排到百花小学、进校附小、新丰小学、湖桃小学、茶场小学等学校就读。

  2、按房产证认定的:

  严格房产认定的相关规定:①房产持有人是孩子监护人(指父亲、母亲)本人的,房产认定以房屋产权证及附件“房地产平面图”为准,必须是成套住房(含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可基本满足家庭日常居住生活的需要)。如房产持有人为直系亲属(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则必须满足孩子户籍在房产证持有人名下,且同一套房产只能适用于一位直系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自适龄儿童入学起,该房产6年内转让他人不予以房产认定(如就学儿童已从该片区学校转至外县市就学的除外)。②房产证持有人(监护人)与他人是房产共同共有关系的,新生报名时需提供按份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注:共同共有的房产证需到房管部门办理按份共有的房产证),且房产持有人(监护人)所持房产面积份额必须满足不低于30平方米,低于30平方米的不予以认定。③产权证为车库、柴火间等改造为住房的不予以“按居住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条件认定。2016年开始,产权证为店面的也不予以“按居住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条件认定。但店面产权所有人与店面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相一致的则参照房产产权予以认定。

  满足以上认定条件者,报名入学须提供相关证件: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入学儿童出生证明(交原件、复印件);③房产证(交原件、复印件)。报名材料由相关学校收集整理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安局、房管处等相关部门核实,片内招生情况汇总表交1份招委会备案。持伪造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报名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城区小学的入学资格。必要时将伪造的户口簿、房产证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城区各学校片区内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在8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城区一年级新生家长应按时到相应学校报名,未按时报名则视为自愿放弃相应片区招生资格;在片区内正常招生和政策照顾招生全部完成之后,实验小学、崇安小学、余庆小学三所学校的空余学额,以随机派位的形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户籍在城区招生片区内且符合招生年龄的学生可携带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选择到上述三所有补录的小学报名参与补录,三所学校补录的顺序是:实验小学→崇安小学→余庆小学,补录工作在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操作。

  (七)外来和进城人员子女入学。

  1、城区和度假区安排接收外来和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为:百花小学、进校附小、新丰小学、湖桃小学、茶场小学、角亭小学、公馆小学。

  2、外来和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就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1)父母是本市户籍的,提供以下证件: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交原件,由公安部门出具);③社区出具的房屋租住年限证明;④务工合同(交原件);⑤2014年一个季度的工资册(交复印件,且复印件要工作单位盖章);⑥营业执照(交原件、复印件。持有营业执照的,第②③④⑤项证件无需提供)。(2)父母非本市户籍的,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务工合同(交原件)③2014年一个季度的工资册(交复印件,且复印件要工作单位盖章);④营业执照或暂住证(交原件、复印件,暂住证由公安部门出具。持有营业执照或暂住证的,第②项证件无需提供)。报名材料由相关学校收集整理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安部门核实。持伪造的户口簿、暂住证等证件报名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在城区小学的入学资格。必要时将伪造的证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外来和进城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外来和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按“务工所在地”或“租住的房屋所在地”就近到接收外来和进城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学校预报名(私自搭建、违章搭盖的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条件)。相关学校在片区内招生结束后,将空余的学位,在已预报名的外来或进城人员随迁子女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各学校随机派位的时间顺序为:百花小学、进校附小、新丰小学、湖桃小学、茶场小学。家长可按相关学校的时间安排和要求持相关证件逐个到相应学校报名参加随机派位,以上所有学校随机派位都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则安排到其它就近的农村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外来和进城人员子女招生随机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操作,招生情况汇总表交1份招委会备案。

  (八)崇安街道的黄墩、松凹、村尾、崩埂4个村的村民子女安排在崇安小学入学,要求四个村的村民子女监护人必须是本村村民,且户籍迁到上述4个村必须满三年以上(即2012年8月31日前迁入),不符合条件的安排在百花小学就读。因建设东溪水库时就地升高的吴屯乡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3个村民小组的子女安排在进校附小、百花小学就近入学。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划出城关、武夷、星村、兴田、五夫、上梅、吴屯、岚谷、洋庄9个招生片区,新生家长可持户口簿就近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一)城关片区招生计划:一中8个班,学位400个;二中10个班,学位500个;三中8个班,学位400个。各校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二)城关片区按划片招生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中、二中、三中录取学生的名单。(具体划分区域详见附图)

  1、一中招生片区

  以横街头为起点,由中山路往北(横街头至启新红绿灯,中山路南侧)接五九北路继续往北至兴武路口(启新红绿灯至兴武口,五九北路南侧),拐兴武路(由五九北路交叉口至百花路交叉口,兴武路东南侧),接百花路后往南至迎宾路(百花路以东区域),沿迎宾路往东至武夷大道(迎宾路以北区域),由武夷大道往北至环岛东路,再沿环岛东路至水东街交叉口,最后由水东街西侧(银泰花园)至横街头所围成的区域。

  2、二中招生片区

  以崇东桥头为起点,沿中山路往北接五九北路至石雄方向以北的城关区域;兴武路、百花路与五九北路围成区域;崇阳溪东侧(溪东)区域,往南至火车站的站区路;水东街(横街头至银泰花园)东侧至崇阳溪西岸的区域;环岛东路南侧、武夷大道东侧与崇阳溪西岸形成的区域(即南门街);沙古洲区域。

  3、三中招生片区

  迎宾路以南至武夷学院、五九南路两侧广大区域(含综合农场辖区、茶场辖区);五九北路和百花路交叉口往南至迎宾路和百花路交叉口,沿百花路继续往南至武夷学院的西南侧区域,西至小武夷公园为界。

  4、现工业路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招生片区划分暂不予以调整,即征地拆迁户仍按原户籍所在位置的招生片区认定。

  5、一中招生按划片招生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在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和政策照顾生源后,空余学额在城区招生片区内进行随机派位,录满为止。属于城区招生片区内的学生均可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按时按要求到一中报名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由一中具体负责操作。

  6、二中在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和政策照顾生源后,空余学额可招收三中片区内的生源,符合条件的城区学生均可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按二中公示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到二中报名入学,录满为止。

  7、城区各学校招生片区内生源的认定以户籍与监护人一致为前提,户籍迁到片区内时间须满一年以上(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户籍在2014年9月1日后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之后迁入的不予认定),必须同时满足户籍、监护人(含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证三者一致;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是集体户的,要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原件),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可按“集体户”户口簿上注明的具体地理位置认定片区。不满足条件的一律安排到三中就读。报名时须提供: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房产证(交原件、复印件,户籍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7月31日迁入的学生上交)。报名材料由相关学校收集整理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安部门核实。持伪造的户口簿等证件报名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在城区学校的入学资格,必要时将伪造的证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片内招生情况汇总表上交1份市招委会备案。

  (三)外来和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和进城人员随迁子女主要就近安排到三中、武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入学。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就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1)父母是本市户籍的,提供以下证件: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交原件,由公安部门出具);③务工合同(交原件);④2014年一个季度的工资册(交复印件,且复印件要工作单位盖章);⑤营业执照(交原件、复印件。持有营业执照的,第②③④项证件无需提供)。(2)父母非本市户籍的,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交原件、复印件);②务工合同(交原件)③2014年一个季度的工资册(交复印件,且复印件要工作单位盖章);④营业执照或暂住证(交原件、复印件,暂住证由公安部门出具。持有营业执照或暂住证的,第②项证件无需提供)。报名材料由相关学校收集整理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安部门核实。持伪造的户口簿、暂住证等证件报名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在城区学校的入学资格,必要时将伪造的证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生工作由各校负责具体操作。

  若三中学位不足,则将已有的学位按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三中录取的学生可依次到武夷中学和洋庄老区学校报名入学,录满为止。

  (四)为了便于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需到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辖区内中学注册入学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到外地学校就读。

  (五)城关、武夷招生片区的划分

  (1)城关招生片区:户籍在崇安街道办、新丰街道办、综合农场的小学毕业生、茶场正式职工子女。城关招生片区内的生源有资格报名参加一中补录的随机派位(需持有效证件按时按要求到一中报名,由一中具体负责操作)。

  (2)武夷招生片区:武夷街道办所辖范围,茶场的非职工子女。

  (六)武夷少儿艺术团正式团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武招委纪〔2005〕3号《关于武夷少儿艺术团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工作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执行。

  (七)为培养体育尖子,凡在小学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得个人前四名或集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南平市级(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市教育局或南平市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举办的市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得个人前二名或集体第一名主力队员(需提供能证明是主力队员的相应资料)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现仍在县市级以上相应少体校或训练队参加训练的,由相应少体校或训练队出具证明),未录取一中的经公示可由一中特招录取。上述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跆拳道、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射击、拳击等12项。

  (八)为培养科技特长生,鼓励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凡在小学阶段获得由国家专利局认定的发明专利(以证书为准),参加国家、省级(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以及南平市级(南平市教育局或南平市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学生科技大赛或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的小学毕业生,未录取一中的经公示可由一中特招录取。

  四、华侨、归侨、港、澳、台子女入学

  华侨子女(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归侨、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其监护人户口所在地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五、有关照顾政策与规定

  (一)凡符合省上、南平市、武夷山市委、政府及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享受照顾入学资格的类别界定为:驻武各种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武夷学院正式教职工子女、武夷山职业学院专职教职工子女、劳模子女、地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市委专职下派村支书子女、持“客商证”且上一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子女、纳税500万元以上持“客商证”企业“外聘高管”(户籍不在我市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监狱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抽调到省上、南平市重点项目人员子女。

  2、持“客商证”照顾政策:(1)持“客商证”且2014年1月~12月纳税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法人本人子女1人;(2)持“客商证”且2014年1月~12月纳税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企业增加外聘高级管理人员(户籍不在我市)的子女1人;(3)持“客商证”且2014年1月~12月纳税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增加外聘高级管理人员(户籍不在我市)的子女2人。

  3、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按《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5〕3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的,必须提供以下登记报备材料:

  凡申请照顾择校入学的,均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和相应材料。申请书要注明:申请照顾的类别;孩子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申请入学的学校和年级;父母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便于情况核实和社会公示。

  1、驻武各种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申请书、部队(单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武夷学院正式教职工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申请书、需照顾学生花名册、学院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教职工花名册、监护人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或行政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武夷山职业学院专职教职工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申请书、2014年的正式教职工花名册和全年的工资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学院为教职工办理的近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监护人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或行政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劳模子女、见义勇为子女、地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申请书、相关部门出具的获表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市委专职下派村支书及抽调省上、南平市重点项目人员子女照顾入学需提供:申请书、市委(或组织部)签署的有任职期限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监狱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申请书、照顾学生花名册、监狱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干部职工花名册、监护人的“警官证”或行政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7、持“客商证”企业的法人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1)申请报告,要注明单位(企业)全称、照顾人员的姓名和子女姓名及其子女的出生时间,照顾人员的详细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申请入学的学校和年级;(2)企业营业执照和客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两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3)客商企业前一年度(2014年1月—12月)纳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照顾人员及其子女的户口簿或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6)客商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纳税500万元以上客商证企业外聘高管子女入学照顾需提供:(1)申请报告(注明企业全称、法人姓名、2014年1月—12月纳税金额、监护人姓名、子女姓名和出生年月、申请优惠的学校和年级);(2)企业营业执照和客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两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3)客商企业前一年度(2014年1月—12月)纳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为高管本人办理的近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6)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客商高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7)企业聘用高管的聘用合同等材料。

  (三)政策照顾招生要求

  1、政策照顾只针对新生入学,符合招生照顾政策的,可优先择校。幼儿园为实验幼儿园分园,小学为实验小学、崇安小学和余庆小学,初中为一中和二中。

  2、政策照顾材料登记报备时间:7月13日至7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由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一中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在招生办负责材料的收集、审核、登记。

  3、公示时间:7月27日至7月31日,符合政策照顾入学的学生姓名、父母姓名、父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相应材料将在武夷山电视台、武夷山市政务网、教育局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各个学校校务公开栏等媒体公示。

  4、享受优惠照顾入学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搭车照顾。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照顾资格,同时取消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今后3年享受子女优惠照顾资格。

  5、政策照顾登记报备时,照顾对象监护人或经办人要签订“诚信书”,照顾对象属于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还需加盖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公章,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最后落款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之前。

  六、招生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擅自突破规定招生限额的学校,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与年度的评优评先,并责令及时整改。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片区外学生不得与收费挂勾,各类社会捐资助学不得直接与招生挂钩,学校招生不得与片区外特定区域或部门(单位)挂勾。

  (三)各中小学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学生按时入学,严格执行福建省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教育强市健康发展。

  (四)根据《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强化综合治理的通知》(武委〔2014〕67号)文件精神,各中小学、幼儿园(含私立)在办理新生入学、入园时,先查验计生证明,并将无计生相关证明的学生家长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信息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

  (五)招生时间:市区小学片区内招生8月上旬结束,小学外来和进城人员子女招生、各种政策照顾招生、市区初中招生8月中旬前结束,8月下旬处理解决招生遗留问题。

  七、收费标准

  各级各类招生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本“实施细则”公布之后,若福建省、南平市等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文件和规定,则以上级有关部门新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九、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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