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和山社区问题安置房让村民忧心忡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8

超指标多建,质量问题严重,部分房源竟对外转让

能够住进新房本该是件高兴事,但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小和山新苑安置房五区的村民老郑却有点烦恼。原来,老郑在收房不久后即发现,外观漂亮的三层小楼内竟存在着天花板开裂、地下室渗水、承重梁厚度不均等种种质量缺陷。老郑担心,这样的房子可能有安全隐患。

在该小区内,像老郑先生这样新房质量感到不满的村民不在少数。据村民们反映,同一批次交付给大家的新房共有48户,几乎每一户都发现了类似的情况。

除质量问题外,记者调查后了解到,作为村里的拆迁安置房,小和山新苑内竟有不少房子卖给了“外人”。而据留下街道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则由于解决社区部分“农嫁居”(所谓“农嫁居”,是指农村户籍的女的嫁到城镇,而其户籍仍留在农村)的安置问题,二则因为安置房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对外销售可以弥补这部分缺口质量问题严重。

楼板内竟夹木板

小和山社区新苑五区是社区最后建成的一批安置房,业主均为原小和山村五组的拆迁安置村民。据村民介绍,这批房屋约在2008年4月开建,并于今年1月份交付。交付后不久,大家就陆续发现了质量问题。

老郑是小和山社区新苑五区44幢的住户,他还清楚记得当时新房就要交付邻居们兴奋的情景,但这种兴奋只维持了几天,村民们接过钥匙取回房子后,新房子的质量隐患又让他们陷入了烦恼。

“房子还未搬进去,每家每户的门前就贴了一张房屋维修通知单,通知各位住户前去登记维修事宜。”老郑指着由社区张贴在大门一侧的通知单不禁感叹,“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让人忧心忡忡。”

44幢郑先生家,地下室渗水严重,而地下室楼板的钢筋外露且锈迹斑斑。在其新房一楼,老郑敲开中间一条竖着的承重梁,“敲开薄薄的粉刷层后就看到钢筋了,很细,只有几根。”令住户更难接受的是,顶楼的楼板里竟然交杂着木板,“很多住户的现浇板里都夹杂着木板”。

听说来了记者,一拨又一拨的村民拉着记者要到他们的新房子去看看。12幢叶先生家,墙体多次出现开裂,在该新房二楼,两条以“丁”字形相接的承重梁,因为表面的粉刷层已被住户敲掉,一些被砌在其中的红色砖块“暴露”了出来。“承重梁应该是用钢筋水泥浇涛的,里面怎么会有砖头在?”叶先生对此表示质疑。

在13幢新房的地下室,刚粉刷的墙体上多处湿漉漉的,与此同时,理应平直的承重梁存在着明显的厚度不均现象,由西往东望过去,梁的左侧比之右侧厚出许多,且左侧还有不少裂纹。这样的问题不只出现在地下室,在住户的带领下,记者先后来到该幢房屋的二楼、三楼,均发现了类似情况。更严重的是,在二楼东边卧室里,北侧的承重墙也有一边高一边低的问题。

“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有。”不少村民反映,新房地下室渗水严重,很多房间都有墙壁开裂现象,且有不少空鼓、封孔的情况。而楼板里渗杂木板的做法,尤其令村民感到不满。自今年1月份交付后就陆续发现了这些问题,整个交付过程中,住户一直未见到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新建的安置房出现大面积裂缝等问题,村民们怀疑,项目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新房子出现问题后,住户们找到社区和建筑商,“有一些住户赔了1200元,有些赔了2000元,有些只赔了几百元,但他们不将这些补偿称为维修补偿,而叫装修补贴。”住户们向记者透露。

 

如此规模楼盘

竟无竣工验收

小和山新苑的建设主体是小和山社区,承建商为杭州西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面对村民关于房屋质量的质疑,杭州市留下街道小和山社区书记郑经寿坚称,“住户们的怀疑”是不成立的,那只是个别村民对房子的看法。

村民刘女士则指出,“我们一直没拿到竣工验收报告。”她认为,这批安置房根本就未经竣工验收。郑经寿对此表示,因为属于自建房,所以由社区自己组织验收。当记者提出要看一看验收报告时,郑经寿却一再推脱。

记者从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获悉,任何在建的工程都必须经过市或区质监部门的监管。但据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总站从未授意监管此项目。

另据杭州市西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是经过招投标方式的工程都必须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但截至目前,并未收到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的申请。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对此坦承,该工程的施工部门是经过招投标,确实存在缺乏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的基本手续,这批安置房是由小和山社区自治负责的。

“任何房子都不能保证没有问题,近日已经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目前主要抽取二家进行检测。等待最后的检测结果。”留下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吴向前指出:“建筑商已经表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维修到底,安全问题第一,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有安全质量,需要拆除重建就重建”。

安置房

变身“商品房”

小和山社区所存在的问题,不只限于质量缺陷。在采访中,住户还向记者反映,作为村里的拆迁安置房,小和山新苑内竟有不少房子卖给了“外人”。

这批房子位于小和山新苑五区北侧,为一排6层高的公寓,房子墙面上到处张贴着房屋“90多平方米,带装修”等出租的信息。记者粗略数了数,这批房子不少于90套。记者在现场走访后了解到,该公寓楼在2006年面市,出售对象除社区居民外,确实有不少非本地居民。

据村民透露,这些房子建成后,原则上只允许本社区村民购卖。但后来,非本社区的人却直接可以从社区购房了。

3幢1单元某室业主张先生即来自杭州市区,并非原小和山村村民。该房屋户型面积约96平方米,2006年10月底,张先生与杭州市留下街道小和山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买下了该套房的使用权。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转让后,产权仍归社区所有,张先生并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此外,合同还约定,如国家政策允许,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社区全力配合买方办理,同时产权归买方所有;在未办理产权前,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赔偿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及市政府拆迁办法的条款处理。

按合同约定,该房屋使用年限自2007年至2057年,共计50年。使用权年满50年后,该房屋的使用权归买方继续使用。

虽然只有使用权,无产权,但价格的优势弥补了这个缺陷。据住户介绍,“这批房屋的户型以90多平方米为主,第一层是商铺,第二层是3200元/平方米,到了第六层价格约3500元/平方米”。

由于价格具有吸引力,这批安置房非常“畅销”,现在已经基本上卖光了,想买的话,只能联系那些业主,看有没有愿意转让的。

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套房子按40万元算,这90套房子的总房款将高达3600万元。

 

街道回应

是为了弥补资金缺口

本来是解决拆迁村民居住的安置房,建成后却被公开出售。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房源在安置房规划审批的红线内,确实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而这些房子是社区集体财产,其对外销售的价格和方式都是由社区自治决定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当初村社区建安置房时,考虑到“农嫁居”的安置问题,特意多建了一些房源。此外,在给村民建造安置房时,存在建设资金的不足,为了弥补这部分资金缺口,社区才决定建了这些房子对外出售。

住户老郑证实,在安置房建造过程中,社区的确先垫付了一部分费用,“我们已经向社区支付了约为一半的安置房的建设资金,剩下的资金将在征地补偿款中扣除”。

律师:实质为“小产权房”

使用权和产权不得转让

建设资金不足能否成为转让安置房的正当理由?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则指出,房屋转让合同有待司法部门认定是否有效,但房产凭证交易,如果交易前没有齐全的产权证,不能转让。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向坚民对此表示,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建立在这样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房,是有“小产权房”性质,其使用权和产权不得对外转让。村里超指标多建拆迁安置房,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国家的土地政策。而按现行规定,安置房享受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这些安置房是不能对外转让的,如果违规操作,“签订的转让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对购房者而言,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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