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中使用现实人物的姓名变体算不算侵权

我在小说中有部分角色的角色名是用现实中认识的人的名字拆分之后每个字意译成外文,然后再音译回来组成新的名字然后使用的,不过我曾经跟与此无关的人提到过(可能有聊天记录保留下来),请问这样算不算侵犯姓名权,或者有没有违法之处(没有任何诋毁或者诽谤)

第1个回答  2018-11-19
在文学或艺术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名字与现实生活的人物名字相同,而人物相应信息与特征(比如性别、年龄、居住地、职务职业)不相同,一般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
因为汉字的组合要素存在相应性与相同性,所以现实生活中同性同名的很多,各自都有姓名选择权,公民对自已的姓名具有专属权,但还不具备具或有排它性的专属权特征。
如果作者完全用一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姓名作为创作中的艺术人物,有意扁低、抵诲、攻击现实生活中的某一个人,而用文学作品作为实现介体,则涉嫌了侵权。追问

您好,如果这样的话,在我使用一个认识的人的名字做变化之后,不涉及任何现实生活可能触及的事情,也不做诋毁的话,那么那个人即使知道这一过程也不算侵权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19
看我简介……有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