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功能的鉴定功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教育评价的鉴定作用是指教育评价认定、判断评价对象合格与否、优劣程度、水平高低等实际价值的功效和能力,它是与教育评价活动同时出现并始终伴随着教育评价存在的。由于教育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教育评价具有对评价对象具有鉴定优劣、区分等级、排列名次、评选先进、资格审查等鉴定功能。鉴定功能是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其它功能是在科学鉴定的基础上实现的,只有认识对象才能改变对象。“鉴定”首先是“鉴”,即仔细审查评价的对象,然后才是“定”结论。科学的鉴定应该在事实判断之后才作价值判断。如在新建普通高校的合格性评价中,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公布合格者名单,并发给鉴定合格证书;责令不合格者限期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就是运用了教育评价的鉴定功能。教育评价的鉴定功能,既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教育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能使学生增加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目前,我们取消小学百分制,实行“等级+特长+评语”的学生评价制度改革,正是为了消除这种消极影响。
由此可见,评价者只有通过评价,根据被评价者达到目标的程度,才能给与恰如其分的不同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正确指导,以促进工作的进步;被评价者也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确切地了解自己与评价目标的差距,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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