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药准字只有GMP号并且过期了能卖吗?

我买的化橘红,包装是3克*4包*1盒,上面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号:粤Y20110415,好像已过期。还有药品GMP号:粤I0533,有效期截止日 2013.01.02 确定已过期。
这个是属于中药饮品,请教大神,这个产品符合药品标准吗

第1个回答  2016-05-19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说明药品是按合格生产规程制作的。药品批准文号就是:“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假药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你的问题是 批准文号应该就是有国药准字啊,对一下上面的条文,假药有特指的。追问

商家说这个虽然是按照预包装的规范来做的,但属于中药饮片。中药饮品不用国药准字的。但主要问题是上面标住的生产日期2015年,GPM号到期是2013年,GMP过期到底能不能算不符合安全的药品呐

第2个回答  2016-05-19
不可以追问

请根据哪个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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